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真)为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沟通交流,深化两院在民事、行政执行法律监督领域的协作配合,共同破解“执行难”问题,推动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、透明化,11月4日,泸溪县人民法院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关于建立民事、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座谈会,并联合签署《关于强化民事、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泸溪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唐波,泸溪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凤英出席会议,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参加会议。

《意见》围绕民事、行政案件执行活动中法律监督协作及案卷调阅、监督程序、监督方式、规范执行、信息共享等方面,具体明确了法检两院的工作职责、内容与权限,构建了两院民事、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协作新格局。会上,双方就如何强化民事、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。
唐波指出,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促进法院办案质效提升的有效手段,此次协同工作机制的出台充分凝聚了法检两院司法共识,对推动执行程序规范化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,泸溪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,积极配合和支持监督工作,让执行更规范、过程更透明,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力。
王凤英表示,双方协作机制的建立是适应新时代民事、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,也是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的务实举措,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强化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,确保执行程序规范合法。
泸溪法院将以《意见》的签署为契机,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意识,不断强化法检沟通协作,将协作配合机制转化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,真正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法院执行质效提升的动力,为泸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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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